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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口计生委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及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措施,并附相关统计表。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市人口计生委办公室
  电    话:0453—6171448  6171449
  电子信箱:fpc6171448@126.com  
  一、概述
  2010年,市人口计生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人口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试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考核,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公开形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人口计生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之作为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廉洁型政府的重要举措,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是主要领导亲自抓。我委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学习何勇同志在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第九次会议上的讲话;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并将之纳入委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强调推行政务公开要与依法行政、廉政建设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重视调动各级人口计生部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以当前人口计生工作快速发展的形势鞭策各级部门,以行风建设的标准引导各级部门,以明确的要求督促各级部门,促使各个层面积极抓好政务公开工作,在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形成了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二是调整组织机构。结合工作任务和人员变动情况,2010年重新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以委党组书记、主任徐丽清为组长,副主任霍震为副组长,委机关相关科室、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委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作为委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专职机构。明确各科室(中心、站)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政务信息的审核、公开工作。各部门均安排一名责任心强、业务精的同志担任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负责本部门日常具体工作。加大了对直属事业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力度,积极督促事业单位建立健全有关实施办法,努力做到政务公开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空白、不漏空当。
  (二)建立完善工作制度。一是及时出台了规定。为了推进和规范委政务公开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制定了《牡丹江人口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试行)》。全文共分七章四十三条,第一章为“总则”,明确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目的、涵义、原则和组织机构;第二章为“公开的范围”,确定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重点内容,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原则、责任和程序;第三章为“保密审查制度”;第四章为“主动公开的方式和程序”,规定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方式、职责、程序和时限要求等;第五章为“依申请公开的方式和程序”,规定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条件、形式、程序及时限要求等;第六章为“监督和保障”,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形式、考核机制、责任追究等;第七章为“附则”,规定了解释权、适用范围及实施时间。二是制定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为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向我委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我委《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试行)》,绘制了我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明确了申请条件、办理程序和时限、答复形式等。三是制定行政权力流程图。为了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方便公众查询,我们制定并及时在牡丹江市人口计生委综合改革网站上公布了《计划生育行政复议程序》、《病残儿医学鉴定程序》、《免费避孕药具供应渠道示意图》、《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程序》、《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和审批程序》、《再生育审批工作流程》等7项行政权力流程图。
  (三)积极创新公开形式。一是认真完善更新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市人口计生委“三定”方案,及时组织力量,完善更新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按照流程便捷化、行为规范化、过程人性化的原则,把各项行政权力逐项列明实施依据、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等,使行政权力从依据到决策、执行、结果全过程地动态公开。2010年共更新38条政府信息,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内容体系。二是及时组织梳理我委应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委各科(室)根据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为重点,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现行有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近些年来下发的重要文件通知进行认真清理,确定了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及时市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网站上对外发布。三是开通了“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为建设服务型政府,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举措,有利于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市人口计生委开通了12356阳光热线,通过语音服务和人工服务为群众提供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面的咨询、办事指南,接受群众投诉举报、意见建议等服务。2010年,共受理726人次反映的问题,并逐一进行了答复。
  (四)加强教育培训。组织开展了委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知识竞赛、举办人口计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邀请有关专家就《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实施作专题辅导报告,提高了机关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和能力。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我委《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试行)》,我委重点公开了以下政府信息:委领导班子成员的个人简介及工作分工情况;机关各科室工作职责、内设机构及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主要职责或业务范围;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重大项目、会议、活动及相关事项;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和维权措施,群众监督举报方式和渠道;信访渠道和处理程序等。
  2010年,我委在牡丹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0条,其中,政策文件10条、宣传教育42条,政务信息77条、政务公告10条、部门动态181条。
  (二)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为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我委在市人口计生委综合改革网站上提供了依申请公开的形式、流程、表格下载等服务。目前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积极配合市政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委高度重视配合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向市政府信息科报送政府信息,发挥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工作简报层次高、影响大的“扩音器”作用,为全市人口计生工作造势,更好地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服务。截至目前,我委共报送政府信息68条、回复“网上咨询”15条,其它方式的咨询共378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2010年,市人口计生委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市人口计生委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及举报投诉的情况发生。
  三、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市2011年人口计生工作目标任务,以加快建设法治型机关、服务型机关、责任型机关、效能型机关和廉洁型机关为目标,以服务人民群众为主线,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为重点,建立健全监督考评机制,加大工作落实力度,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服务,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考核。坚持一把手亲自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日常检查督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内部运转流程,做好审批、发布等各环节工作,确保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发布。按201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组织开展半年自查与抽查的方式督促落实,对落实不力的科室(中心、站)采取限期整改。组织年度考核评估,对委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2011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组织领导及按制度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纳入年度干部考核中,严格兑现奖惩。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建设。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牡丹江市人口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试行)》,对牡丹江市人口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框架进行认真梳理,按照主题和体裁类别,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重新分类,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体系。 
  (三)加强管理、严把审查关。各单位对拟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严格按照《市人口计生委政务信息公开规定(试行)的通知》(牡人口发〔2010〕14号)的要求进行政务公开,并做好专项记实。对不按保密审查制度进行政务公开的单位和个人,要承但可能出现的不良后果。
  (四)加强培训、组织交流。组织开展委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知识竞赛、结合行风测评开展人口计生系统政务公开“群众最满意的明星”评选活动、举办人口计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邀请有关专家就《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实施作专题辅导报告,提高委机关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和能力。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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