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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与国家人口计生委宣教司、中国
人口文化促进会举办的人口文化美术摄影展览和
第十三届中国人口文化奖2008年(文学美术摄
影类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委:
近日,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人口文化促进会联合举办“婚育新风,文化中国;关注人口,共创和谐”美术摄影展览活动,展示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巨大成就,展示广大群众迎奥运、讲文明、我参与、我奉献的精神风貌。同时,中国人口文化促进会将举办《第十三届中国人口文化奖2008年(文化美术摄影类作品)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作品内容提示
反映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巨大成就;反映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反映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倡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等家庭美德;反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反映通过人口文化建设活动引导农民群众少生快富、转变婚育观念;反映婚育新风、关爱女孩、男性健康;反映构建和谐社会、人与社会和谐、人与自然和谐;反映“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我参与、我奉献、我快乐”等作品。
二、作品范围
(一)作品的艺术形式:
文学类:小说、诗歌、散文、报告文学;
美术类:国画、油画、水彩画、年画、版画、宣传画(含户外广告宣传画)、漫画、挂图、儿童蜡笔画、儿童彩色铅笔画、宣传册;
摄影类:黑白摄影、彩色摄影;
理论评论类:人口文化理论研究和文艺评论。
(二)凡2004年8月至2008年7月期间创作并在报纸、杂志上发表的人口文化为题材的作品,均可参加评选。
(三)适应基层宣传需要,创作、发行的图文并茂的小册子、小丛书、小折页等具有创新性、实用性、艺术性的作品也可参加评选。
三、作品要求
(一)主题鲜明,内涵丰富,思想性强;创意独特,构思精巧,艺术性强;作品精美,观赏性强;
(二)规格以作品实际艺术效果为准;
(三)作品下方需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年龄(年/月)、身份证号、单位、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四)需同时提交作品阐述,包括作品题目、简介等;
(五)作品必须原创,无论是否获奖,自留备份,一律不予退还;
(六)参评的小说、诗歌、散文、报告文学、理论研究、文学评论、宣传册,每件作品需报送一式10份,并分别附上《第十三届中国人口文化奖(文学美术摄影类)参评作品推荐表》。其他参评作品(国画、油画、水彩画、年画、漫画、版画、宣传画、挂图、黑白摄影、彩色摄影)只需报送作品一份,并附《参评作品推荐表》10份。报送的摄影作品规格为16寸,要标注作品名称。美术作品规格不小于16开纸,也可拍成16寸照片报送。
四、报送办法
各地计生部门积极主动协调文化、教育、新闻、美术家协会、摄影家协会等部门,认真组织,踊跃参加,选送优秀作品上报。
于2008年7月16日前(以邮戳为准)将参赛作品寄送至牡丹江市计划生育宣传指导站。联系人:迟同云,联系电话6937866。地址:牡丹江市西新安街96号。邮编:157000
牡丹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08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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